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5-04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
(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
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存放的全部 43,430,000 股股份用途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本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00,329,922.00 股
变更为 1,656,899,922.00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700,329,922.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同时,公司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范围规范性表述的要求,拟变更经
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变更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
具体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329,922.00 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6,899,922.00 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粘胶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
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
明粉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
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
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00,329,92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
通股。”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56,899,922.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
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年产 10 万吨功能性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氨纶纤维的生产资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氨纶纤维的生产规
模,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实施“年产 10 万吨功能性
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功能性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产品方案为超
细旦氨纶纤维,年产能 5 万吨。建设地点位于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期项目总投
资为 12.2 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包括银行贷款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进行项目
资金筹措。该项目计划 2026 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工期 14 个月。
本项目采用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生产工艺,核心技术及装备采用新研制成功的“150
头/200 头超高密度纺丝技术”,纺丝密度高、能耗低,自动智能,产品质量均匀稳定。
同时配备“全流程智能物流系统”进行自动落丝、智能分拣、智能化仓储系统,提高效
率并降低成本。项目也将配套建设原料储罐、精制系统、动力站、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
施。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11.5 亿元,预计年新增销售利润约 1.0 亿元。项
目建成后,公司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新乡
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
色纤维”)、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鹭科技”)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
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 53,700 万元(不含税)
,
税)
。
(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与白鹭集
团、精纺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在对与锦鹭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
时,关联董事季玉栋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在对
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同意在 2026 年
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
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 0.2%的担保费率向白鹭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
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含税)。
(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中军先生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