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15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5月27日、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
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
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
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
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
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
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
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
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该议
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
)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不断努力扩大算力融资租赁业务领域
和规模,意向合作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协议期限为3年,自双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战略合作协议》
项下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公司与浦银金租及其子公司将另行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两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业
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浦银金租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已审议通过额度内,并
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
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企业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4713509P
(三)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四) 法定代表人:王鹏
(五) 注册资本:640,357.4436 万元
(六)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65 号
(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
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
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衍
生产品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八) 浦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两方不断努力扩大算力融资租赁业务领域和规模,意向合作规模
为贰拾亿元人民币。
浦银金租将公司视为算力服务业务优先合作伙伴,在两方商定的
合作模式、规模和期限内,在产品服务、流程效率等方面全力保障业
务持续开展。
公司将浦银金租视为算力服务业务优先合作伙伴,同等条件下,
优先与浦银金租开展合作。
两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合作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
策及两方的内部管理要求,具体合作项目的审批事项以两方的内部流
程要求为准。
(二)集团业务合作
两方应积极联动各自股东方及集团内子公司,利用集团在各细分
行业或领域的经验及优势,积极相互对接,共同探讨多种合作方式,
并发掘和带动客户群参与合作,不断扩大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浦银金租应积极发挥自身广泛的业务范围及社会关系,利用自身
金融企业的优势,对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合作提供资金支持,积极为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关联方提供金融业务服务,两方协作在各自业务
领域共同开拓市场。
公司应积极发挥在算力行业产业链的优势,对本协议约定的业务
合作提供支持,对于两方合作项目中涉及上述行业的,积极与浦银金
租共享有助于提高合作质量的行业信息、市场情况、上下游客户等资
源。
(三)风险管理合作
两方将加强风险管理交流,共同研究算力服务业务风险识别、风
险防控、风险缓释、风险化解手段与经验,共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四)业务学习交流和培训合作
两方本着信息共享、共同支持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
交流与培训等活动,共同打造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
在不侵犯各自权益和保密的前提下,两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公司
治理、文化理念、风险与内控管理、市场调研与行业研究、业务营销
与客户管理、资金管理、财税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学习和交流
活动。
(五)战略合作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于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为叁年。两方可于本协议到期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延长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
知对方,经两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但本协议的解除
或终止,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各具体合作项目所签订的各类协议的法
律效力。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出租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二) 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等各类自有资产
(四) 融资金额:以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
(五)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服务
(六) 保证金:零
(七) 租赁利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八)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人清偿
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且不存在违约情形后,租
赁物以象征性留购价格由承租人留购。
具体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
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
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与浦银金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