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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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开始时间安排: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30
? 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 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韩泳江先生
? 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2026-2028 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 年-2028 年)>暨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
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同意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公司”)
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
业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
层办理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27235R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7 至 8 层
法定代表人 梁荣
注册资本 438,582 万元
成立时间 1997 年 7 月 21 日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
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经营范围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
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
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由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公司与
中核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计 25 家股东单位共同出资设立,
上市公司关系
中核集团直接持股 49.02%,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核集团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截至最近一年(2024 年) 截至最近一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50.93 1086.82
负债总额 724.68 957.62
净资产 126.25 129.20
最近一年年度(2024 年) 最近一期(2025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22.15 13.51
净利润 8.61 4.99
除上述说明的关联关系外,中核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非首次签订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7,196,588.58 万元 9,522,596.45 万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6,155,694.77 万元 6,201,224.74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800,000.00 万元 80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245,831.38 万元 347,851.73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347,851.73 万元 270,164.07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347,851.73 万元 347,851.73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0.01%-4.98%(含外币) 0.05%-3.40%(含外币)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1,000,000.00 万元 1,00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49,666.00 万元 28,666.00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28,666.00 万元 44,00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53,666.00 万元 44,00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2.40%-3.20% 2.20%-2.35%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协议即将于 2025 年年底到期,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需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 年
-2028 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内容
乙方向甲方或其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包括:
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政府指
导价的范围内按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
(三)交易价格
的存款基准利率、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放在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挂牌利率以及在同
等条件下乙方给予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
政策及信用评级为依据,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差
异化利率定价,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
务费用水平。
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1)接受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 年、2027 年、2028 年每年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
(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6 年、2027 年、2028 年每年的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相关
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
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甲乙双方均
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获取安全、
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中核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
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且公司与中核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约定:公司存
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公司存放在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挂牌利率;向公司提供自
营贷款的贷款利率,应根据国家及中核集团产业政策及信用评级为依据,执行差异化利
率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向公司提供其他业务
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
以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关联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