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
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
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
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
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8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
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一)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
靖德方”)为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已经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方创域”)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
信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意按照持股比
例为德方创域的该笔授信提供人民币211.33722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德方创域
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德方创域的该笔授信提供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名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7999551E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 2007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涌
总股本 280,188,030股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
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经营范围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纳
米材料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行申办)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80,889.67 1,690,641.59
负债总额 1,092,539.09 1,048,124.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61,294.12 603,612.55
利润总额 -176,888.03 -74,48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133,765.28 -54,411.87
润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名称 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0U8UXJ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28日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涌
注册资本 9,698.128585万元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其42.267445%的股权,孔令涌持有20.106972%的股权,
BEST GLOBAL CAPITAL PTE LIMITED持有其7.86820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深圳市德源道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155634%
的股权,深圳市德圆宏远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其 0.977793% 的 股 权 , 深 圳 万 益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其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21072%的股权,招赢(湖北)智能
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3.593016%的股权,曲
靖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合伙)持有其2.235754%的股权,廖杰持有其0.009881%的股权,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347381%的股权,成都产投先进制
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245635%的股
权,四川省天府芯云数字经济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0.898254%
的股权,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协同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其1.34738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170.58 107,466.30
负债总额 76,029.61 62,241.01
银行贷款总额 52,075.37 41,845.79
流动负债总额 40,991.42 38,976.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9,140.97 45,225.29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19.43 5,608.63
利润总额 -13,464.18 -10,958.15
净利润 -13,142.95 -9,744.79
德方创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整。在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
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
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的保证合同
补充。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限额以前款列明的主债权金
额的 42.267445%为限。
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
(三)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合同而形成的下述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人在本合同所述《最高额
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约定的授信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
的全部债权。
权本金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陆仟柒佰肆拾肆元伍角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
等全部债权之和。
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
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87,934.89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99%;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实际担保余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为487,934.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99%;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