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家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
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内蒙古平庄煤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
炭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
国家能源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
团航运有限公司100%股权、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00%股权、
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建投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次交易”)。
在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
出现异常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公司和本次交易相关方(以
下简称“交易各方”)等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
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咨询的过程中,即告知本次交易的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相
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
露该等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
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
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
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
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