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5-077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实施股份回购事宜,期限为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12,117,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
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8,128,171 股。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共 693 名,代表股份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695 名,代表股份
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
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28,652,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7%;
反对 50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
弃权 3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32,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506,85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弃权 3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96%。
关联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捷先生合计持有 211,219,598 股已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17,416,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77%;
反对 47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71%;
弃权 3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16,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474,15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弃权 3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3%。
表决情况:
同意 228,661,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6%;
反对 42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1%;
弃权 3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41,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 429,450 股, 占 出 席本 次股东会中 小 股东 有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弃权 3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4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