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5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 09:15 至 1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 座 1201 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38 人,代表股份 648,349,22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648%。
其 中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23 人 , 代 表 股 份
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 415 人,代表股份 39,266,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4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0 人,代表股份 61,720,33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2,453,65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5 人,代表股份 39,266,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47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7,736,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5%;
反对 5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07,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04,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7%;
反对 8,451,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75,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6933%;弃权 19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583,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1%;
反对 8,47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55,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7262%;弃权 293,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11,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23%;
反对 8,454,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82,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6982%;弃权 283,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702,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0%;
反对 1,4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73,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240%;弃权 2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21,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38%;
反对 8,593,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9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9239%;弃权 1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459,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89%;
反对 8,74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830,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1682%;弃权 14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353,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25%;
反对 8,878,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24,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3852%;弃权 1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64,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59%;
反对 8,404,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35,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6173%;弃权 18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828,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57%;
反对 8,331,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99,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4992%;弃权 18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27,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2%;
反对 8,357,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9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98,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5413%;弃权 263,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98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6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2%;
反对 8,403,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37,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6157%;弃权 1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59,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7%;
反对 8,551,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30,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8558%;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711,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77%;
反对 8,448,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82,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3.6876%;弃权 19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0%。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672,553,658 元变更为人民币 1,671,320,708 元,并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
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7,416,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1%;
反对 80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5%;弃权 1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87,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选举宋礼华先
生、周源源女士、宋礼名先生、赵辉女士、江军培先生、汪永斌先生、李坤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28,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799,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459%。
宋礼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48,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19,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778%。
周源源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35,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06,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567%。
宋礼名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92,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63,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0624%。
赵辉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205,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76,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0846%。
江军培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69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8,062,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8710%。
汪永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33,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04,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9669%。
李坤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选举耿小平先生、
陈飞虎先生、姚禄仕先生、汪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313,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68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2589%。
耿小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97,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6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0720%。
陈飞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207,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78,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0866%。
姚禄仕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73,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44,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5185%。
汪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朱华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律师意见书,认为:安科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