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
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参股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持有
的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久诚”)43.015%股权(对
应注册资本为1,720.60万元)转让给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久诚的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COMMERCIAL CENTER 169 ELECTRIC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持有1.84%股份。
包装等
上述交易对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专用
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的股东构成与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册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合计 4,000.00 100.0000
(2)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股东构成与股权结构: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册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合计 4,000.00 100.00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勤先生在上海久诚担任监事职务。经核查,
上海久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资产总额 38,854.06 42,390.11
负债总额 20,479.98 20,634.84
应收款项总额 6,686.53 7,502.23
所有者权益 18,374.08 21,755.27
营业收入 21,687.36 26,764.42
营业利润 4,107.29 2,263.21
净利润 3,618.80 1,85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2.67 6,101.99
其中: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定价系经考量交易标的的技术实力、行业影响力、行业
前景、战略价值、盈利水平等因素后,根据交易标的在签署日前的资
产状况,按照市场化原则谈判后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
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信息
甲方1:伍荣,居民身份证号:3201131981********
甲方2: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3355B
甲方3:林初然,居民身份证号:3303271972********
甲方4:朱荣兵,居民身份证号:3426231985********
甲方5:缪兴华,居民身份证号:3426231979********
(甲方1至甲方5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乙方信息
乙方:凸版利丰雅高(香港)有限公司(受让方)
商业登记证编号:02698902
注册地址:香港理文商业中心20楼A室
丙方信息
丙方1: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67761203X
法定代表人:伍荣
丙方2:浙江久诚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D3WFNXH
法定代表人:伍荣
丙方3:上海汇盛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BRKJ264G
法定代表人:林初然
(二)《股权购买协议》的主要内容
……
第 3 条 标的股权转让
的标的股权全部转让予乙方,具体如下:
丙方 2 和丙方 3 通过丙方 1 的股权转让实现间接转让的交易安排。
方应配合乙方安排目标公司向管辖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经营
者集中申报(即反垄断申报备案),甲乙双方予以必要的资料配合;
取得经营者集中申报通过许可后(如适用),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经营者集中申报通过许可之日起 5 日内,各方应申请办理标的股权转
让相关的纳税申报和工商变更登记(即转让股权)手续。
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或资料。
第 4 条 交易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30000000 元(大写:
叁亿叁仟万元整,下称“交易总价款”);根据甲方各主体持有丙方
叁佰玖拾元整)。
佰元整)。
整)。
元整)。
元整)。
第 5 条 支付
……
乙方同意按如下三期安排向甲方支付交易价款,各期价款按本协
议第 4 条约定的甲方各主体对应金额比例拆分支付:
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营者集中申报通过许可(如适用)之日起 5 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99000000 元(大写:
玖仟玖佰万元整);
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55%,即人民币 181500000 元(大写:壹亿捌仟
壹佰伍拾万元整):
(1)甲方已完成本次交易纳税申报并取得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
具的完税凭证;
(2)丙方 1 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且乙方已
取得记载其为丙方 1 新股东的营业执照;
易总价款的 15%,即人民币 49500000 元(大写:肆仟玖佰伍拾万元
整)。若在此期间目标公司发生因本协议约定的违约事项或交割前风
险而导致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实际损失认
定的金额为基础对尾款金额进行扣减。
尽职调查及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及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且自本协议签署日至各期付款日前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若乙方在付款前发现任何重大未披露事项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
权暂停支付相应价款,直至该事项经双方协商解决为止。暂停支付
期间不视为乙方违约。
第 6 条 过渡期
证目标公司不进行如下活动:
方式处置目标公司重大资产或业务,或在该等资产或业务上设定任
何权利负担(过渡期前已执行但未完成的事项和本协议项下已约定
需进行的事项除外);
外);
行动或措施,以致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状况或价值产生
重大不利变化(本协议已有约定需要进行的事项除外);
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信托等。
更登记手续未获批准,知悉未获批准之日 15 日内甲方应将乙方已支
付的第一期款项原路退还。
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显著恶化、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流失
而导致的重大不利影响、重大合同终止、重大法律纠纷或重大行政
处罚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或经双方协商延期交
割。若在合理期限内无法补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
约责任。
第 7 条 交割
付完成之日起五(5)日内进行。
交割义务:
(1)标的股权转让的全部工商变更手续及登记备案手续已完成;
(2)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关的目标公司章程变更、董事/执行董事、
总经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商务部门备
案手续已完成;
(3)其他与交割有关的事项。
上述事项全部完成当日为“交割日”。
全部完成的当日,将目标公司现有的全部证照印鉴、财务账册、资
产权属证明文件、合同文件移交给乙方,乙方签署《目标公司移交
清单》给甲方,确认上述各项交割事项已完成,若因乙方原因逾期
未签署视为交割完成。
……
第 16 条 其他
……
各自公章后成立;自取得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申报备案)通过许
可之日起生效。若经咨询主管机关后本次交易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
申报(反垄断申报备案)的,本协议自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安
排,股权交易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不存在公司高
层人员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
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更
加聚焦公司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后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
本次交易成交价格测算,公司预计可收回资金约人民币14,194.95万元,
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终披露数据
为准。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