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8 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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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11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经全
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推
选,会议由卜晓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卜晓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              现成员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于芳、宋起超、陈玲             于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崔华春、孙群霞、宋起超           崔华春
   战略委员会         卜晓华、孙群霞、陈玲            卜晓华
   提名委员会         卜晓华、于芳、宋起超            宋起超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选举完成,董事会同意聘任卜晓华先生作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孙群霞女士担任
公司的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吉军先生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群霞女士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招宾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
运营效率,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另外公司增设投资并购部,隶属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
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
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等核心内容,规范了公
司信披行为、保护公司敏感信息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保
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防范了人员变动引发的经营风险、信息泄
露风险及合规风险,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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