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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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
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
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
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
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在会议秘书处登记。会议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
言时应向会议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
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会主持人有权要
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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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请与会股东
认真填写表决票。会议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
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
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
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
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九、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
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二、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三、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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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389 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
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09:15-9:25,09:30-11:30,
月 26 日)的 0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二、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负责股东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
(四)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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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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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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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度与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
司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该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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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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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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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亿。上述担保额度主要用于
银行授信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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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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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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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2026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
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综合合理确定。
为优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综
合融资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权限转授至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金融机构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综合融资业务,办理公
司相关资产的质押/抵押手续,确定资产估值标准,对外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业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
完成融资业务涉及的各项审批及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与落
实。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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