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A105公司会议室
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9,446,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2人,代表股份11,418,9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206%。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
江梦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9,074,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7852%;反对 1,5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745%;弃权 27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627,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156%;反对 1,5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44%;弃权 275,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00%。
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8,990,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6814%;反对 1,62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152%;弃权 2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544,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803%;反对 1,62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07%;弃权 245,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
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8,909,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5805%;反对 1,69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017%;弃权 2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46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657%;反对 1,69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37%;弃权 257,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6%。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9,163,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8950%;反对 1,4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13%;弃权 2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716,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932%;反对 1,4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60%;弃权 245,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8,810,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4580%;反对 1,7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391%;弃权 3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363,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984%;反对 1,7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85%;弃权 325,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范元凤和江梦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