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8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向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全
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与企业银行签订《保
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已履行了
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及附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轴承制造;电机制造;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床功
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单位:万元
项目
月 31 日(经审计)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120.38 306,746.01
负债总额 143,958.78 170,728.94
净资产 119,161.61 136,017.07
营业收入 130,669.20 114,32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90.04 12,157.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与企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
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人
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
应付);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
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起三年。如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
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18,94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5.92%,包括公
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200 万元、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广州昊志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00 万元,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显隆电
机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54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4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6.76%。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全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
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