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
体人员遵守。
的事宜。
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 13:40 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
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
处登记。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
容,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
一进行回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金融时报》、《 》和《中国日报》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单上“同意”、
“反
对”、
“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若在表
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88 号 A 幢 201 会议室
会议出席对象: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95 东尼电子 2025/12/18
主持人:沈晓宇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的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主持人组织与会股东推举本次大会的计票、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五、与会股东发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答或说明。
六、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
则》相应废止。
基础上新增:“电气设备修理”。
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
“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其他相应条
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修订
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下共有10项子议案,请各位
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序号 子议案名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