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子公司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宏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四川宏景新瓴科
技有限公司、广东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
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 民 币 80,0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
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纵横”)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宏景纵横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
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新增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
组织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
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
(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已审议的 本次新增的 新增后的 是否
担保方的 占上市公司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关联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宏景科技 宏景纵横 55% 90.02% 135,000 500,000 620,000 1,120,000 937.48%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
A栋第十七层03号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
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等。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899,912.91
负债总额 13,412,730.89
净资产 1,487,182.02
营业收入 28,955,752.21
净利润 987,182.02
注:最近一期的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预计发生的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
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拓展
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
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未要求其他
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