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 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15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展开后续合作暂不确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
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本
次框架协议涉及公司未从事过的新业务,协议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审议
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合作实施情况而
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及交易概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
或“上市公司”)近日与光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为科技”)、光加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加科技”)
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协创数据主营业务为以“物联生态”为核心战略,构建“算力底
座+云端服务+智能终端”三位一体的全球化产业体系。
光为科技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及光模块研发、生产及销售。光加科
技主营业务为高端光芯片及高端光模块研发。
本协议是各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各方在具体业
务合作过程中,将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具体业务或者合作协议。
通过上述合作,争取达到协创数据迅速进入光芯片及光模块行业,
光为科技、光加科技迅速扩大生产及开拓市场之目的。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
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光为科技
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
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网络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
具备履约能力。
(二)光加科技
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雷达及配套
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
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网络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
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车载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签署主体
甲方:协创数据,主营业务为以“物联生态”为核心战略,构建
“算力底座+云端服务+智能终端”三位一体的全球化产业体系。
乙方:光为科技,主营业务为光芯片及光模块研发、生产及销售。
丙方:光加科技,主营业务为高端光芯片及高端光模块研发。
(二)合作目标
各方经协商一致后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现时及/或将来适用的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各自内控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展开业务合作,
在时机成熟及各方认为合适时及经各方另行协商,甲方可视乎未来实
际情况考虑投资乙方和/或丙方。通过上述合作,争取达到甲方迅速
进入光芯片及光模块行业,乙方、丙方迅速扩大生产及开拓市场之目
的。
(三)合作方案
同开展光芯片、光模块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合作和市场拓展,具体合作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授权与服务、技术研发、委托生产、设备租赁
以及市场营销等。
类别、价格、数量、规格,由甲乙丙三方基于市场商务条款、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依据公平对等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另行协商,参照下述条款,甲方可视乎未来实际情况考虑分步骤投资
乙方和/或丙方:
(1)乙方公司股权争议彻底解决且无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
何股权争议和股权受限情形,包括乙方股权争议相关方已签订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和解协议、取得有效法院裁判且司法冻结解除;丙方公司
股权无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和股权受限情形;
(2)甲方对乙方、丙方及其现有股东开展企业架构、业务、技
术、财务、法律、知识产权、行业情况等尽职调查,乙方、丙方及其
现有股东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满意;
(3)甲方聘请的评估机构已出具乙方、丙方整体价值的资产评
估报告且结果令甲方满意,各方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
(4)甲方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对乙方、丙方的财务报表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需要覆盖的财务期间根据甲方的H股发行
上市项目要求而定(但不少于甲方拟刊发招股章程的业绩期间);
(5)甲方投资乙方、丙方不会对甲方H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6)乙方和丙方正常经营,其自身经营、业务、技术、知识产
权、财务、法律合规及外部环境等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公开市场不存在对乙方、丙方或甲方潜在投资乙方、丙方
的重大不利的市场传闻;
(8)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文件以及甲方受约束的法律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未禁止甲方投资乙方和丙方。
在乙方、丙方引进投资人时,甲方拥有对乙方和丙方投资同等条件下
的优先权,甲方该等优先权延续至排他期届满后18个月。
(四)排他期
乙方和丙方不得就本次合作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丙方
计划引进新股东、与其他人洽谈光芯片及光模块业务合作等)与除甲
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接洽、讨论、谈判或者达成协议,排他期自本
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排他期届满后,若各方就本次合作有关事宜
未达成正式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排他期。
(五)协调机制
机制。
大协调和执行力度,提高工作实效。
项工作机制,定期交流并协商合作推动事宜。
需要对乙方、丙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对部分信息向公众作出披露,
乙方、丙方承诺全力配合甲方以满足两地交易所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乙方、丙方知悉监管机构可能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进行问询,
并承诺全力配合提供一切所需信息及协助,推进本次合作并释除监管
机构疑虑。
(六)保密信息
行透露。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根据监管机构要求需要披露的除外,
接收方在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前应及时通知披露方,并应配合披露方
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降低对披露方的影响。
(七)信义义务
非经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范围以外利用其他方所
提供的项目信息接洽项目方或者其他方客户,包括但不限于私自直接
或间接接触项目方或其他方客户,暗示或明示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接触
项目方或其他方客户等。
协议约定的事项范围以外为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任何利益。
场推广。
(八)违约责任
不论违约行为出于故意或过失,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因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因违约给合同其他方造
成的损失等。
维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
律师费、政府行政费用等。
行本协议。
(九)其他
本协议是各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各方在具体业
务合作过程中,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签署具体业务或者合作协议。
四、投资进入新领域的相关情况
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直接驱动AI集群对光模块的需求扩张,并
对光模块性能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对高性能光模块的依
赖。随着AI算力持续爆发、“东数西算”工程深入推进,以及工业互
联网、无人驾驶、工业具身机器人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预计到2026
–2027年,光模块市场仍将保持可观的增量空间。
协创数据在算力领域已有相应业务布局,为进入光模块领域奠定
了产业基础。
本次合作汇聚了行业优势资源,形成了技术、产品与制造协同的
优势格局:
· 光加科技
核心团队由光芯片及光模块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宋云鹏博士
(加拿大McMaster大学计算电磁场博士)作为国家特聘专家、科技部
高端外国专家计划引进专家、广州黄埔杰出人才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高速AI数据连接专家,是《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
方案》发起人,并担任西湖大学首批云谷教授。
· 光为科技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新
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全国第一名,是广东省重点布局的光模块企业、广
州黄埔创新创业领军企业,以及中国智算联盟产业理事单位。光为科
技已推出几十款行业领先的光芯片及光模块产品,具备“超低功耗、
超低误码率、超低时延”三大性能优势,有效解决行业多项技术挑战,
显著提升算力效率。此外,光为科技作为满足国家级最高性能超算中
心要求的光模块供应商,产品被列为单一采购来源。
光加科技与光为科技在产品研发与技术积累方面扎实领先,协创
数据则拥有强大的自动化生产能力。三方优势互补,既有助于打造行
业技术领先优势,也能共同瞄准高速光模块市场,为持续深化合作、
抢占市场机遇奠定坚实基础。
姓名 学历 专业背景 专业资格 成果证明 职务
证书
核 心 技 本科 自动化机械 / 亚 马 逊 评 审 自 动 化 优 经理
术人员 一体化 秀工程师
一 亚马逊M机种、S机种自
动化导入主持者
一项专利
核 心 技 硕 士 研 控制理论与 高级职称 三项专利 经理
术 人 员 究生 自动化 十篇软著
二 三篇论文
核 心 技 硕 士 研 电路与系统 电 子 工 程 十二项专利 总监
术 人 员 究生 师 中 级 职 九篇论文
三 称
核 心 技 硕 士 研 信息与通信 计 算 机 中 二十二项专利 经理
术 人 员 究生 工程 级 专 业 技 二篇论文
四 术职务任
职资格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对公司进入光芯片及光模块行业有着积极的影响,
如此次合作事项签订正式协议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协议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不涉
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签订的具体
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
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六、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各方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各方是否展开后续合作
暂不确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
一步落实和推进,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本协议涉及公司
未从事过的新业务,协议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
定性的风险。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细节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尚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审
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协议各方合作实施情况而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在新领域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格局、行业政策、
技术迭代、经营管控等多重不确定因素,进而可能导致产业拓展进度
不及预期、短期内难以达成盈利目标,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业务后续运营进展,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并严格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序 披露日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进展情况
号 期
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司广州奥佳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上海张江
(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广东奥飞数据
日 议暨关联交易的自愿 期的情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性披露公告》(公告编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号:2024-110)
议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公司与合肥综合性国
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
研究院签署《战略合
日 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 期的情形。
作框架协议》
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
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麦塔
倍斯(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与客户A签署《云
算力服务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麦塔倍斯按双方约定
为客户A的应用程序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正常推进中,
月23日 司与优崴超级运算股
服务框架协议的自愿 期的情形。
份有限公司、日本优
性披露公告》(公告编
必达株式会社签署
号:2024-068)
《云业务合作协议》;
公司与中国移动国际
有限公司签署《云业
务合作协议》。
(二)持股5%以上股东 POWER CHANNEL LIMITED 之一致行动人
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2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35,140股,占公司股本0.41%,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5-116)。
(三) 未来三个月内,除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限售股份
根据高管锁定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即将解除限
售的情况。
(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
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光为科技、光加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