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 同方 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园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
翠能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盘活资产,整合
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
股份”)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方科技园”)所持上海翠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翠能”)100%股权。本次转让的挂牌价格参照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核集团”)评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
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 本次转让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七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
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
团评估备案程序,尚需履行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
确定性,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盘活资产,整合企业资源,提高资产运营
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科技园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翠能
账面价值-1,564.56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20.43 万元,评估增值 3,284.99 元,
增值率为 209.96%。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中核集团评估备案表。本次挂牌价格参
照上述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上海翠能 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拟转让股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所对应的账
账面成本
面成本为 -1,564.56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公开挂牌以 1,720.43 万元为底价,最终成交价格尚
比的溢价情况 未确定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七次投委会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与会委员审议,会
议一致通过《关于同方科技园公开转让所持上海翠能全部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七次投委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团评估备案程序,尚需履行产权交
易所正式挂牌程序。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尚不确定是否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将在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征集产生,交易对方尚无
法确定,最终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翠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翠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1310000672733565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08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8 号 19 号楼 4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涛峰
注册资本 411.546 万元人民币
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销售,自有厂房
主营业务
的租赁,房地产经纪,室内装饰设计,会议及展览
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
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次转让前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为持有其 100%股权的股东,本次转让后同
方科技园将不再持有其股权。
上海翠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上海翠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00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 □否
计机构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9.55 1,170.86
负债总额 2,721.29 2,702.71
净资产 -1,611.75 -1,531.85
营业收入 187.15 140.37
净利润 97.32 79.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 1,720.43 万元。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
第 010437 号),上海翠能 100%股权评估值为 1,720.43 万元。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上海翠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5/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1,720.43(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209.96%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遵循交易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持续经营假设等评估假设。评估结果为:
资产基础法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 1,149.94 万元,总负债为 2,714.5 万元,
净资产为-1,564.56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 4,434.93 万元,总负债为
增值率为 209.96%。收益法评估结果为-291.9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1,272.66
万元,增值率为 81.34%。
上海翠能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现主要资产为一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自
有工业厂房,当前正在对外出租。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
依据。
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易作价以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市场规则。此次交易挂牌价格参照上述经中核集团备案后的评估价值,最终
按照产权交易所达成的摘牌金额形成交易价格。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
署。此次转让不发生劳动合同变更,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翠能不再纳入同方股份的合并报表。本次交易预计将
形成处置收益,对公司业绩带来积极影响,但最终交易金额和交易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交易产生的财务影响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行为和转让标的的评估结果已履行完中核集团评估备案程序。本次
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能否顺利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
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完成时间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
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