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6 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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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89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5.2.16 条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
 较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袁
 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董事陈卫国先生、独
 立董事李留闯先生、国瀚文女士、褚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
 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
 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发行总股本的 0.34%。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
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
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
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第四期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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