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金额: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处于审理阶
段,目前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近 12 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资产 的 12.06% , 其 中累 计 未 结 诉 讼 、 仲裁案 件 金 额 为
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被告/被申
原告/申请 案件进
序号 案由 案号 请人/被上 涉案金额(元)
人/上诉人 展状态
诉人
(2025)豫 杭州市园林 郑州森惠漫
建设工程施 一审已
工合同纠纷 判决
赤峰市嘉福
(2025) 内 杭州市园林
建设工程施 和顺棚户区 一审审
工合同纠纷 改造有限责 理中
任公司
(2025)豫 杭州市园林 郑州市惠济
建设工程施 一审审
工合同纠纷 理中
其它单笔在 1,000 万元以下的小额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21,918,717.00 /
其它单笔在 1,000 万元以下的小额被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14,431,045.74 /
合计 123,930,534.28 /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郑州市中原现代花卉科技博览
园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的绿化景观部分,现工程已竣工验收,但
被告尚欠付工程款 41,810,764.99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5)豫 0108 民初 10463 号,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郑
州森惠漫花里花卉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市园
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41,810,764.99 元,并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其中 24,629,688.49 元,自 2021 年 7 月 31
日起计算利息;剩余工程款 17,181,076.5 元,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计算利息)。
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赤峰市松山区松洲公园建设
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现被告欠付工程款 34,669,989 元及违约金,原告向赤峰市松
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内 0404 民初 17612 号,现该案正在审理
中。
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郑州市迎宾路(黄河迎宾馆-
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标段)”,现工程已竣工验收,但被告尚欠
付工程款 11,100,017.55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号:(2025)豫 0108 民初 11265 号,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目前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