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9 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0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调整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和《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激励计划》中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要求。
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第
二个行权期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二、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37,342,776 股为基数(应分
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9,497,776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2,155,000 股,根
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
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
不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实施完毕。另,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
应 分 配股数 164,811,331 股为基数(应分 配总股数等于股权 登 记日总股本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公司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41 元/份调整
为 2.50 元/份,授予权益数量由 215.5000 万份调整为 257.9348 万份。上述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和《激励计划》有关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
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