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
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不
超过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3)。
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3-087),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2024 年 5 月 28 日)
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 25 元/股调整至 24.90 元/股。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期
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2,897,4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
为 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1 元/股,成交金额为 40,976,331.7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票数量
为 17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该部分股票全部
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
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7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 9.15 元/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1.25 万元,每
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601.25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01.25 万元,
实际认购总份额 1,601.25 万份,实际缴款人数为 189 人,实际认购
上限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
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
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出具了《验资报告》([2025]11761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175.00 万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
的方式转入“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用账户,过户数量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2%,过户价格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
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与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
应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
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
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
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