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 2026 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议案六: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议案七: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绿能”)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6 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
四、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一名)。
五、中小股东发言。
六、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
谢绝参会。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
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征得本次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
报告股东姓名。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
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
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
报有关部门处理。
议案一:
关于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6 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
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本预计不包括西安隆基氢能科
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预计 2026 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 亿元
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 亿
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 亿元。以上被
担保对象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
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
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
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
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预计
额度中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预计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方 截至 2025 年 预计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 11 月 30 日担 占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计担保额 授权有效 有反
资产负债 保金额(万 期归母净资产 联担保
度(万元) 期 担保
率 元) 比例
公司及其 公司子公 月 1 日至
否 否
子公司 司 2026 年 12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就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
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
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间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
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240.74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237.18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 3.56
①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
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①
根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
计算,光伏贷担保金额计入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最近一期资产负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债率是否超过
号
LONGi SOLAR TECHNOLOGY SPAIN,
S.L.U.
续表:
单位:万元
序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号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鄂尔多斯市隆基硅材料有限
公司
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LONGi Solar Australia Pty
Ltd
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
区)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
楚雄隆基光伏设备销售有限
公司
LONGi Solar Poland sp. z o.
o.
楚雄隆基能源设备销售有限
公司
LONGi (H.K.) TRADING
LIMITED
LONGi (Netherlands) Trading
B.V.
LONGi SOLAR
S.L.U.
LONGi SOLAR FRANCE
SARL
LONGi Solar Technology
DMCC
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
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
注: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及 LONGi (H.K.) TRADING LIMITED 财务指标为个别报表数据。
议案二:
关于 2026 年为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计划,预计 2026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26 年的经营计划,预计 2026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隆基氢能及
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为 70%
以下,含隆基氢能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开立各类票据、信用证、保函、
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融资租赁、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
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
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
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方 截至 2025 预计担保额
最近一期 年 11 月 30 度占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计担保额 授权有效 关联 有反
资产负债 日担保金 近一期归母
度(万元) 期 担保 担保
率 额(万元) 净资产比例
隆基氢能
公司及子 月 1 日至
及其子公 70%以下 81,286.10 100,000 1.64% 是 否
公司 2026 年 12
司
月 31 日
鉴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作为公司关联
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隆基氢能 0.32%和 0.64%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汇智共赢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 6.53%
股权,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董事田野先生、董事白忠学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通过汇智共赢间接持有隆基氢能
股权,且隆基氢能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次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自 2025 年 5 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务负责人。
管理中心负责人。
事长助理兼光建系统事业部负责人。
书。
(1)名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3幢5层5166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谢天
(4)注册资本:2,44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7月13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含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人体基
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
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汇智共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性质
(万元) 比例
合计 2,443 100% /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宝申先生、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分别直接持有隆基氢能 0.32%和 0.64%股权,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汇智共赢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 6.53%
股权,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女士、董事田野先生、董事白忠学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先生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通过汇智共赢间接持有隆基氢能
股权。鉴于隆基氢能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为隆基氢能提供担保,根据《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氢能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19,923 53.29%
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43 6.53%
李振国 240 0.64%
钟宝申 120 0.32%
其他股东 14,661 39.22%
合计 37,387 100.00%
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5,665.57 155,649.80
负债总额 17,269.87 24,132.43
净资产 128,395.71 131,517.36
营业收入 5,806.91 31,022.68
净利润 -4,475.25 -9,217.15
(二)无锡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氢能”)
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
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
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权。
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375.05 42,897.03
负债总额 13,490.06 31,758.45
净资产 31,884.99 11,138.58
营业收入 8,364.97 24,427.43
净利润 -5,051.85 -2,787.2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
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风险可控;同时,隆基氢能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持股分散,由公司作
为控股股东单方面提供担保,有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能够及时
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综上,该担保安排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为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
保障公司氢能业务发展,被担保方具备足够的偿债和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被
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为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暨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
司氢能业务发展,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运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240.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237.18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
②
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
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李姝璇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②
根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
计算,光伏贷担保金额计入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议案三:
关于 2026 年为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 2026 年拟继续与银行合作,为部
分购买公司光伏产品的分布式业务用户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开展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
款服务,经销商为用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
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子公司相关保证金担
保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期限自该业务发生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结清。预计
开展光伏贷业务合作,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设
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小微企业)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和安装服
务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 5%向银行缴存保证金,
担保期限根据实际借款期限情况进行约定。预计 2026 年为本业务提供的保证金
担保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以上担保预计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 2026 预计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最 截至 2025 年 担保预计 是否
年最高担 占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11 月 30 日担 授权有效 有反
保额度(万 期归母净资产 联担保
负债率 保金额(万元) 期 担保
元) 比例
户用分布式业
/ 463 20,000 0.33% 2026 年 1 否 是
务的终端用户
公司的 月 1 日至
子公司 和美乡村整村 2026 年 12
分布式业务的 / 500 20,000 0.33% 月 31 日 否 否
终端用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的终端用户,借款人需符合合作
银行融资条件。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将该类被担保人统一视为资产负债
率高于 70%的担保对象进行管理和披露。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户用分布式业务的终端用户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开展的户用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将由银行
为符合条件的用户购买公司子公司光伏发电设备提供贷款服务,经销商将为用
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
银行缴存保证金,并由经销商为公司子公司相关保证金担保提供反担保。如借
款人融资发生逾期或欠息,扣收经销商保证金仍不足以还本付息的,经销商应
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代偿,否则银行将从公司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
(二)为和美乡村整村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开展的和美乡村整村分布式光伏贷业务合作,将由银行
为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购买公司光伏发电设备和安装服务提供贷款服务,公司
子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资总金额的 5%向银行缴存保证金(首笔业务开办前初始保
证金为 500 万元)。若发生保证金代付情形,银行可从公司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
直接扣划,公司子公司对代扣后追回的保证金原路返还至保证金账户,对已经
代扣且没有追回的保证金不进行差额补足。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部分购买公司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用
户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借款人相
关融资需符合银行审核条件,且借款人安装光伏电站的发电收益可以为其提供
还款来源,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 2026 年度为部分分布式业务客户提供保证金担保
事项,有利于公司分布式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240.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9.5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 237.18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
③
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③
根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数据计算,根据谨慎性原则,共用担保额度按照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较高者
计算,光伏贷担保金额计入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
议案四:
关于 2026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以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单日最
高余额上限为 3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经营
层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单笔
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银行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投
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权益类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低风险、流动性
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
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收
益较稳定,但不排除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
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采取如
下风控措施:
(一)公司制定有《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原则、审
批权限、日常管理与报告程序、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审查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
理财产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
(三)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
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五:
关于 2026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
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美元、欧元、英镑、澳元、日元等外币交易金额较大,
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
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的套期保
值交易为主,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
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40 亿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易业务申请。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外
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非标准化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及其组合
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将占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金融机
构外汇授信额度,或需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
的保证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风险。
治事件、自然灾害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从而对交易造
成损失。
行更大的交易,因此利用杠杆交易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成影响。
对交易造成损失。
(二)风控措施
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
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
应急措施。
并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交易风险管理制度。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
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
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政策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六: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
股东和员工利益的绑定,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隆基绿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
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七:
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制定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
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
申先生、刘学文女士、田野先生、白忠学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