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
金二期”、“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川制造”)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
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会审批通过。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大基金二期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长川制造 33.3333%股权,公
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大基金二期持有的长川制造 33.3333%股权。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
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
备案结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拟以公开摘牌方式
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川制造的股权比例由 66.6667%变更为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
市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长 川 制 造 30,000 万 元 股 权 ( 对 应 长 川 制 造 注 册 资 本 的
则,认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
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同时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
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通过。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N9JK2F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01-6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20,4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3958539H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
法定代表人:赵轶
注册资本:60432.872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设备(测试机、分选机)。服务:半导体设备、光
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
半导体设备,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从事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HXKFD2T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 410 号 1 幢 4 楼
注册资本:9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轶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长川制造 60,000 万元股权(对应长川制造注册
资本的 66.666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长川制造 90,000 万元股权(对应长川制造
注册资本的 100.0000%)。长川制造是长川科技目前主要的产品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营业收入 176,522.87 万元,净利润 1,710.42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总额 176,543.14 万元,负债 77,770.48 万元,净资产 98,772.66 万元。2025 年
(三)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标的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前后股权情况
长川制造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
限公司
合 计 90,000 100.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长川制造 90,000 万元股权(对应长川制造
注册资本的 100.0000%),即长川制造股权结构将变更为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90,000 100.0000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为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
资产评估。评估对象为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杭
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及相应负债。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评估机构出具了《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
涉及的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
报字[2025]第 3617 号),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由此得到杭州长川智
能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98,772.66 万元,评估值为 138,860.00 万元,对应大基金二
期持有的长川制造 33.3333%股权评估值为 46,287 万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后
确定本次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由于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支付期限、协议的
生效条件等事宜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方产
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完成后长川制造现有员工与长川制造之间的劳动合同关
系保持不变。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技的主要产品生产基地,是公司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逐渐扩
大,长川制造所承担的各项职能对上市公司愈发重要。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统一管
理与战略执行力度,进一步集中控股子公司控制权,优化子公司股本结构,因此提
出本次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同时也利于减少少数股东权益以增厚上市公司归
母净利润。
盖长川制造的各项财务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川制造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
金及银行借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与大基金二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为零元(不含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审核会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
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
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
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本次最终交易价格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