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5-082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6 名,李光董事委
托吴宏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
瑞雄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决议》(应
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
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订事项之日起取消公司监事会。
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关于通过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应到
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
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
《治理准则》
《章程指引》以及《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应到
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
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治理准则》以及《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决议》(应到会
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
强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过渡期安排》
《治理准则》以及《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通过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
议》
(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提名谭有超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
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
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考核研究,建议提名谭有超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
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上述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履行董
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具备会计专业资格,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
《关于通过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的决议》
(应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
为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在西南地区打造新能源百万
基地,助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
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
电(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58,330万元,资本金为11,666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二)同意由新能源集团向项目公司秀山县穗发新能源有
限公司增资至14,866万元,增资资金由新能源集团自筹解决,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步注入。
(三)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投资建设秀山龙凤坝光伏发电
(二期)项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秀山龙
凤坝光伏发电(二期)项目的公告》。
七、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应
到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有超先生,1983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
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
师、副教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教授、暨南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教授,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