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8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 通 知 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司会议室。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阿尔特
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221 人,代表股份 83,850,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74,799,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52%。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212 人,代表股份 9,050,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215 人,代表股份 17,630,2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含通讯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
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就本议案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871,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7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7215%;反对 7,600,6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46.0272%;弃权 4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917,6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2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697,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0227%;反对 1,976,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1.2124%;弃权 2,95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765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