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8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43,909,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46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3,794,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6.3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14,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14,18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114,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68%。
出席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
形成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5,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56%;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0681%;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88%;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3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9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9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8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31%;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1.9583%;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65%;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93%;反对1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70%;反对1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9%;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8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9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6)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9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91%;反对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275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86,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93%;反对1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70%;反对1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9%;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74,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224%;反对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0.1524%;反对2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9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83%。
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锦成先生、刘松艳先生、孙定坤先生、唐颖
彦女士、李晓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4%。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刘锦成先生、刘松艳先生、孙定坤先生、唐颖彦女士、
李晓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长缨女士、陆锋先生、卜浩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3%。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3%。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3,805,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张长缨女士、陆锋先生、卜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