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捷邦科技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捷邦科技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
与关联方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碳纳米”)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含本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
采购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2026 年预计 2025 年 1-11 月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类别 人 内容 金额 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采 采购原材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
购商品 国 碳 料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接受关联人 纳米 采购加工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
提供的服务 服务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合计 1,700.00 500.71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以下亦同。
(三)2025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际发生金 度预计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及索引
额(未经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审计)
向关联 2025 年 4
采购原
人采购 500.71 1,500.00 63.79% -66.62% 月 25 日 公
材料
商品 司披露的
《 关 于
国碳纳
接受关 日常关联
米
联人提 采购加 交易预计
- 200.00 - -
供的服 工服务 的公告》
务 (公告编
号 :
合计 500.71 1,700.00 - -66.62% -
上述实际发生金额数据系 2025 年 1-11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 董事 会对 日常关 联交
非全年完整数据。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
易实 际发 生情 况与预 计存
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采购策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略,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 独立 董事 对日常 关联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
交易 实际 发生 情况与 预计 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2MA44L736XQ
法定代表人:刘保生
注册资本:1,38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中段路北
经营范围:新材料、纳米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服务;生产、销售纳米材料、电子产品、电池材料及其进出口业务;
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售后服务;新能源充电桩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营
及维护服务;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销售与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刘保生持股 47.10%、高金霞持股 18.12%、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 34.78%。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碳纳米资产总额为
万元,净利润为-48.79 万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国碳纳米 34.78%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
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订相关
协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偿、
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
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
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交易条件公允,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
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 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 2026 年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方纯江 张子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