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捷
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捷邦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
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
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
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 1 栋,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统龙
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传真:0769-81238600
电子邮箱:zhengquan@jpond.com.cn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
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
登记;
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请于 2025 年 12 月
(1)通过书面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 1 栋,收件人:证券事务部,电话:0769-81238603,邮编:523560(信封
上请注明“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 2) 通过电子邮 件 登记的 ,电子 邮件请发: zhengquan@jpond.com.cn
(标题请标注: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69-81238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00。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记;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
的栏目里划“√”;
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