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118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1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同意股数 153,63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关联股东陈跃忠、海盐七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蔡学群、蔡大胜、张帆、
朱晓琴、徐冰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同意股数 49,543,03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 49,543,03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153,637 100.00% 0 0.00% 0 0.00%
拟回购
注销
股权激
励计划
剩余部
分限制
性股票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钱建平、钟海玉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