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
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南京证券”)作为苏州
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川科技”、“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可川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59,649.6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796.0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9 月 29 日
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整体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金额(万元)
(万元) (万元)
功能性元器件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2025 年 12 月 12 日 3,745.85 3,607.94 256.98
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4,000.00 14,000.00 2.94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0,966.43 万元
?补流,9,335.57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其他,尚未支付的款项 1,630.86 万元
注 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注 2: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已签订合同但按合同约定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
保金等款项。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不足的部分将以
自有资金支付。
注 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二)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业务类别订单情况优化了产能布局,并结合业务发展规划,秉承合理建设产能及
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使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整体产能可按进度达到规划水平。
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
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量生产资源实现产能协同调配,精简了原有设备采购计划,优先选用性能等效且
更为经济的生产设备,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并提升了生产效率,实现募集资
金投入的合理节约,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更精细化地统筹控制募投项目建设成本和各
项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10,966.43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2,126.5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1,630.86 万元。
(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的节余募集资金 9,335.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
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投入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
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项目实际支付为准,不足的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自 2023 年 6 月至今未购买过理财产品,公司已完
成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账号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800001366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节余金额为 10,966.43 万
元。其中,拟将 9,335.5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
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将 1,630.86 万元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
金净额 10%以上,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丽丽 王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