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3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以上额度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1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
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1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3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
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3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