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5 1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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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88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或“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
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1)
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
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
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
判决。(2)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
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
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3)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
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
已全部履行完毕。(4)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
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3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晓辉,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星,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丹丹,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为 100 万元,其中,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无
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具体审计工作
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2025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
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本公司
审计工作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能
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
状况,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具体审计
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2025 年度具体审计
费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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