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1 人,代表股份 340,582,7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3.4039%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4 人 , 代 表 股 份
人,代表股份 83,092,9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8 人,代表股份 83,176,81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8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
议,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河北唐山 95 万千瓦陆上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40,507,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王肖东律师和王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