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4 18:05: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正在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的情形;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完成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
规定
告;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于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产业协同效应,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控制苏州郎克斯 55%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实现对
苏州郎克斯 100%股权的控制,提高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
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哈森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