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12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一级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
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嘉益荣源”)拟以 1.0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合计增加注
册资本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各方拟合计出资 20,000 万元认缴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嘉泽博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博阳”)
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17,275 万元、1,725 万元人民币出资,上海嘉
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 25,500 万元,公司
直接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 95%下降至 88.24%,公司全资子公
司嘉泽博阳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 0%上升至 6.76%,公司控股
比例仍为 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仍为 5%。
鉴于金元荣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
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
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2 次,金额
为 5,225 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
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
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拟以 1.0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
增资,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各方拟合计出资 20,000 万元认缴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泽博阳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17,275 万元、1,725
万元人民币出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注册资本为 25,500 万元,公司
直接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 95%下降至 88.24%,公司全资子公
司嘉泽博阳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由 0%上升至 6.76%,公司控股
比例仍为 95%;金元荣泰持有上海嘉益荣源股份比例仍为 5%。
鉴于金元荣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
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已确定,具体金额: 19,000 万元(公司出资 17,275 万
投资金额
元,全资子公司嘉泽博阳出资 1,725 万元)
现金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向金融机构融资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
批准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公司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
公司现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金元荣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
之一致行动人,该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了公司
与金元荣泰的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波先
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
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是否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
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2 次,金额
为 5,225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金元荣泰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91110111685750954J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陈波
成立日期 2009-03-10
注册资本 101,886.8705 万元
实缴资本 101,886.8705 万元
注册地址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办公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波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为标的公司参股股东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
主营业务
开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
司共同参与增资的共 是 □否
同投资方
单位:万元
科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7,573.92 210,065.45
负债总额 19,901.40 3,510.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7,672.52 206,554.50
资产负债率 8.75% 1.67%
科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121.90 1,888.89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嘉泽博阳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嘉泽博阳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6MAK31DYQ6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杨洁
成立日期 2025-11-28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缴资本 0 万元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 228 号 3 幢(廊下乐农文
注册地址
化创意产业园)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波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为标的公司新增股东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主营业务
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
司共同参与增资的共 是 □否
同投资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91310101MAEL9LNL6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杨耀廷
成立日期 2025-05-19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实缴资本 3,6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 128 号一层 006 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波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
主营业务
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
出口。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72.96 /
负债总额 21.63 /
所有者权益总额 1,951.33 /
资产负债率 1.10% /
科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 /
净利润 -18.67 /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占比(%) 出资金额 占比(%)
嘉泽博阳
(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计 5,500 100.00 25,500.00 100.00
(二)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
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拟以 1.00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
增资,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各方拟合计出资 20,000 万元认缴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泽博阳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17,275 万元、1,725
万元人民币出资,上海嘉益荣源另一股东金元荣泰拟以自有资金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上海嘉益荣源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开展
业务。
经增资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增资出资形式为现金出资,增资价格
均为 1.00 元/注册资本,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予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泽博阳。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增资协议尚未签署。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嘉益荣源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
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三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
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公司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绿色化
工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回避表
决后,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查后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增资事项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为积极探索及布局绿色甲醇、绿色乙醇、绿色航空煤油等业务领
域,经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三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与关联方金元荣泰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嘉益荣源并进行了增资。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券 报》 《 证券 日 报》 《证 券 时报 》 及上 海证 券 交易 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
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十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一级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中介机构的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是公司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
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向一级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