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强化与华润的品牌协同认知,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
“China Resources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证券简称变更为
“华润江中”,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自 2024 年 2 月 5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个人
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先后 5 次进行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
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629,444,958 股
变更为 634,953,289 股,注册资本由 629,444,958 元变为 634,953,289 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
会席位由 9 名调整为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由 3 名增加至 4 名(新增独立董事 1
人),非独立董事由 6 名增加至 7 名(新增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新增总法律顾
问为高级管理人员;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及相关制度。
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修订后《公司章程》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治
理制度体系进行调整,修订现有制度 23 项、新增制度 4 项、废止制度 1 项。具
体情况如下:
修订/制 是否需股东
序号 制度名称
定 大会审议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本议案涉及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及相关制度。
三、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增补 3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提名白晓松先生、江春林先生、李国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2025-
四、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
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9 名增加至 11
名,其中增设 1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
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
王金本先生已同意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生效以本次会议
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2025-063)
及相关文件。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等。授
信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有效期内单笔用信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项的议案》所涉及的 5 亿元授信额度,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
使用。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召集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50 在江中药谷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2025-064)。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