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办理签到登记手
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全体出席会议人
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
法定职责。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并由主持人安排发言。
每位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
直接关系的内容,发言应言简意赅。
五、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并有针对性
的回答股东的质询和询问,每一质询和询问的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如
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
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准确填写表决
票。
八、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应按照填票规则进行表决票的填写,不作任何符号视
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九、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合并统
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十、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6 日,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会议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四、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督表决、
统计全过程
六、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复会,监票人宣读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连)交易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 2025 年预计 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月实际发生金
别 金额 额差异较大
额
的原因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根据实际业
其控制的公司 务需求调整
采购商品、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 根据实际业
接受劳务 12,000 4,124.78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务需求调整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 根据实际业
司 务需求调整
小计 2,271,000 1,556,072.58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根据实际业
销售商品、 21,000 5,524.65
其控制的公司 务需求调整
提供劳务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 根据实际业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务需求调整
小计 324,000 104,237.69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承租房屋、 200 0
其控制的公司
设备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 2,000 913.34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小计 2,200 913.34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
出租房屋、 200 4.95
其控制的公司
设备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小计 2,300 1,441.91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度 余额
在关联方开展融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0
资授信业务
在关联方开展存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80,000 0
款业务
注:1、2025 年 1-10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
准;
能技术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3 月起成为公司关联人,上述公司与深圳引望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的发生额为 2025 年 3-10 月发生额。
二、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占同类 2025 年 1-10 变动较
关联交 本次预计金
关联人 业务比 月关联交易实 大的原
易类别 额
例(%) 际发生金额 因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
采购商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品、接 预计业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
受劳务 50,000 1.89% 21,446.91 务规模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增加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 1,000 0.04% 4,124.78
司
预计业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
增加
小计 2,651,400 100.00% 1,556,072.58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销售商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 预计业
品、提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 170,000 96.56% 98,305.53 务规模
供劳务 司 增加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
小计 176,050 100.00% 104,304.34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
承租房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 1,300 100.00% 913.34
屋、设 司
备
小计 1,300 100.00% 913.34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
出租房 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屋、设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
备 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 1,300 45.94% 342.58
司
小计 2,830 100.00% 1,441.91
注:1、2025 年 1-10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
准;
能技术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3 月起成为公司关联人,上述公司与深圳引望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的发生额为 2025 年 3-10 月发生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33366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 5 号附 13 号
主要股东:张兴海持股 50%,张兴明持股 25%,张兴礼持股 25%。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制造、销售摩
托车零部件(不含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不
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销售摩托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房屋、机
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
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关联关系: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小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9,877,403.90 万元,所有者
权益 1,135,233.71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4,760,166.05 万元,净利
润 478,597.91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2,697,994.18
万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2,847,448.18 万 元 ; 2025 年 1-9 月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法定代表人:徐剑桥
注册资本:45,4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47471695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盛泰路 111 号
主要股东: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持股 44.05%,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 6.61%,其他股东持股 49.3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
发,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同受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控
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重庆瑞驰汽车实
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51,081 万元,所有者权益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34,09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62,840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191,216 万元,净利润 6,89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青
注册资本:1,5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6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0001151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
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
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
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
关联关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法定代表人:徐直军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A5PM8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九龙山社区景悦路 1 号 A1 栋 101
主要股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80%
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人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
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
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暨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担任其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相关规
定,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风
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
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
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国家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没有政府定价的,有
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
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
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
辅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执行,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
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
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汇报完毕,请审议。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增资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
限公司核准,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司主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633,366,086 股增加至 1,741,985,086 股,注册资
本由 1,633,366,086 元增加至 1,741,985,08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
根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公司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250 万股,于 2016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250 万股,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
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 备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经香港联合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联交所”)核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 所”)核准,在中国香港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行使超 108,619,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
额配售发行的【】股 H 股) (以下简称 简称“H 股”),H 股于 2025 年 11 月 5
“H 股”),H 股于【】年【】月【】日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1,741,985,086 股,全部为普通股。公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任何登 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
记在 H 股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者任何要 股面值 1 元。任何登记在 H 股股东名册
求将其姓名(名称)登记在 H 股股东名 上的股东或者任何要求将其姓名(名
册上的人,如果其股票遗失,可以向公 称)登记在 H 股股东名册上的人,如果
司申请就该股份补发新股票。H 股股东 其股票遗失,可以向公司申请就该股份
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可以依照 H 股 补发新股票。H 股股东遗失股票,申请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 补发的,可以依照 H 股股东名册正本存
场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所规则或者其
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
币。 1,741,985,086 元人民币。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增资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事项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
的各项具体事宜。
汇报完毕,请审议。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执行董事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
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彦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尤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尤峥先生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汇报完毕,请审议。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杨彦鼎先生简历
杨彦鼎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制造
系统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悬架设计工程师、研究部
汽车性能开发研究室主任、整车部副部长,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党委
副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现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战略规划
部(品牌管理部)总经理、科技创新管理部总经理、研发总院院长、党委书记;
亦担任岚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
事,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议案四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
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
计机构,拟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
(6)审计收入
(7)业务情况
主要行业: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
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
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
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
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强辉先生,自 2006 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强辉先生曾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证券类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马强辉先生自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刘芳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天义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
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曾为深圳市纺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
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香港于 1972 年设立,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
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期 35
楼,德勤香港为众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
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
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
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
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聘任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
确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审
计机构,目前已为公司连续服务 13 年。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
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公司整
体审计工作需要,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
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与公司在工作安排、意
见等方面均不存在分歧。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
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汇报完毕,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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