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裕包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裕包材新增 2025
务管理细则》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5 年预计发生
关联销售、关联采购 24,080 万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1,50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预
计金额与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 主要交 新增预计发生 调整后预计发生 上年实际发生
原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差异较大
的原因
(如有)
购买原材
料、燃料
和动力、
接受劳务
出 售 产
销售商
品、商品、 240,000,000.00 230,950,677.54 15,000,000.00 255,000,000.00 221,832,091.95 不适用
品
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
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采购商
其他 800,000.00 414,249.90 800,000.00 497,400.76 不适用
品
合计 - 240,800,000.00 231,364,927.44 15,000,000.00 255,800,000.00 222,329,492.71
注 1:上表中“2025 年 1 月至 11 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 2: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方间和不同关联交易类
型间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
酵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集团,
为安琪酵母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之间会发生
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事项,以上两个关联方的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人代表:熊涛
注册资本:21,496 万元
实缴资本:21,496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 168 号
经营范围:生化产品的研制、开发;生化设备加工及工程安装;生化自控仪
表及电气微机工程安装调式;经营本公司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
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及其直属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人代表:熊涛
注册资本:86,813.8471 万元
实缴资本:86,813.8471 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 16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
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药
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饲料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医
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工业酶制
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
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畜牧
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
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琪酵母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履约能力:以上各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
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前期也未出现违约的情形。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在控股股东安琪酵母任职的委员姜德玉回
避表决。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按规定与关联方签订框架性供货合同,产品种类及价格在每批次订单中
约定。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各项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
的原则进行,关联方将公司视为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定价主要基于市场价格制定,定价原则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次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
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