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122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期 货 期 权 业 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
务交易品种 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 汇 业 务 交 其他: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易品种 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美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美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
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近年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
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拟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规避价格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
行业竞争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
机、套利为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2026年度任意时点占
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
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种。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
货交易所等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
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
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海外电站项目开发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
外币进行结算,且外币贷款等交易日益频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
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
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
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根据公司2025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6年出口销售、外汇业务预测,2026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银行授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约合
人民币70.8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不涉及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
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
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
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
进行操作及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期
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
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不构
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
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
货市场价格将趋于一致,基于现货的套期保值风险限制在合理的期现价差内。但
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
势相背离等,有可能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期权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
锁定的价格区间进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
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
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
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
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
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业务都将
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期权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
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
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
货、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
出现的操作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
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的市场风险。
(2)市场风险: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1)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
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
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
收入等。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提升保值
效果。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
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
作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提高应对生产所需原材料价格、利率和汇率
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
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已就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及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
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