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鉴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浙江
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
合作协议》、与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融资租赁公司”)
及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能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服务
合作框架协议》即将期满,公司拟续签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浙能财务公司、浙能融资租赁公司与璞能融资
租赁公司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三年。关联董事胡敏、陈剑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
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
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与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别不超过 350 亿元、450 亿
月末(初步统计,未经审计)存款
元、550 亿元。2023、2024
余额分别为 168.36 亿元、147.49 实 际 进 行
浙能财务 和 2025 年授信总额度(包括
亿元、187.55 亿元,授信总额度(包 的 业 务 小
公司 借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括借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贴现 于预计
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分别
及其他各类授信)分别为 321.84
不超过 350 亿元、450 亿元、
亿元、342.00 亿元、345.12 亿元。
浙能融资
租赁公司、
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 月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分 别 为 7.20 亿 的业务小
璞能融资
元。 元、11.91 亿元、9.56 亿元。 于预计
租赁公司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与前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次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不超过 400 亿元, 提供的日均授信总额度(包括借款、 根 据 未 来 拟 发 生 业
浙能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不超过 务情况进行预计
浙能融资租赁
根据未来拟发生业
公司、璞能融 2026-2028 年每年提供的融资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
务情况进行预计
资租赁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53,155.35 100.00
浙能财务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浙能财务公司 2024 年末资产总额 3,981,158.76 万元,净资产 508,807.19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72,660.92 万元,净利润 36,550.30 万元。
为 50,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071626027T,2024 年末资产总额
务收入 5679.82 万元,净利润 284.81 万元。
为 29,900 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310558659G,2024 年末资产总
额 578823.28 万元,负债总额 380884.44 万元,净资产 197938.84 万元,202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8399.87 万元,净利润 6451.02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
浙能财务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和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浙能融资租赁公司为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浙能集团持有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浙
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71.22%和 28.78%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浙能融资租赁公司、璞能
融资租赁公司同受浙能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1)存款业务内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
存款等。
(2)存款利率参考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
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存款安排如下:
(1)浙能财务公司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
额度(包括借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授信)安排如下:
(2)贷款利率
项目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同期、
同档最高贷款利率,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
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
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除利息外,浙能财务公司不收取其他费用。
(1)浙能财务公司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本公司提供 6 个月内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电子)贴现服务。
(2)开立承兑汇票免收保证金。
(3)贴现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最高贴现利率,向本公司提
供的贴现优惠条件应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等
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
在浙能财务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双方另行签
署的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为本公司的交易提供担保。
为本公司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日常结算服务,提供电
子支付、资金归集、资金监控等多项资金管理服务。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本公司建立针对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在发生以下情况时,
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主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全额
或部分调出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暂停向浙能财务公司存款、要求浙能财务公司
限期整改等风险应对措施,切实保证本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1)浙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浙能
财务公司原因出现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情况;
(2)浙能财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
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
偿等);
(3)浙能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
风险救助义务;
(4)浙能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 34 条的规定;
(5)浙能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
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6)浙能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蒙受巨大损失,亏损额已达到浙能财
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7)发生可能影响浙能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
经营风险等事项时;
(8)本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浙能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
比例超过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9)浙能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10)浙能财务公司的股东对浙能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11)浙能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他监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
(12)浙能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改;
(13)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二)与浙能融资租赁公司、璞能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直接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保理服务等融
资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亿元,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
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融资租赁公司、璞能融资租赁公司能够给予其
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司同意的前提下,在协议框架内,可以联合其他租赁公司,采取联合租赁等多种
租赁方式,以实现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某一特定融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浙能融资租赁公司及璞能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
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