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凯大催化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
行 价 格 为 6.2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2,6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539,584.9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7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投入进度
实施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资总额(调整 (%)(3)=
主体 金金额(2)
后)(1) (2)/(1)
杭政工出
工业厂房项目
合计 - - 60,352,084.91 44,042,038.32 -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康华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德胜支行
合计 - - 17,842,927.7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
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周期较长,无法按时
完成并取得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
法如期开展研发中心装修及设备设施的采购交付、安装调试工作,对整体进度
造成了持续性影响。同时,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
实施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延迟,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2025年12月31
日投入使用。
目前,公司该募投项目正在进行研发中心装修和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
调试。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的
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二)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号
地块工业厂房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调整前 调整后
杭政工出[2020]31号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
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
调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