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86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普通股 10,00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2,6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581,509.43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因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539,584.91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序号 (调整后)
途 体 (2) (3)=(2)/(1)
(1)
杭 政 工 出
块工业厂房
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 - 60,352,084.91 44,042,038.32 -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康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支行
合计 - - 17,842,927.79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
集资金的使用。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
块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周期较长,无法按时完成并
取得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
展研发中心装修及设备设施的采购交付、安装调试工作,对整体进度造成了持续
性影响。同时,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计划调整
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延迟,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投入使用。
目前,公司该募投项目正在进行研发中心装修和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的规划建设
期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
块工业厂房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杭政工出
杭州凯大催化
[2020]31 号地
块工业厂房项
有限公司
目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及统筹调
度,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后续的实施,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 决策程序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六、 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