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5-083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初至今的经营情况及 2026 年度经营需要,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6,8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预
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郑刚为上述议案的关联方,姚洪、林桂燕、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 6
名董事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均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结合现行经营业务,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增加
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须
经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
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8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