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主体
被担保人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任职的主体
担保对 □其他______________
象
本次担保金额 1,964.285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8,817.86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耀热电向农商银行申
请的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发生的授信业务,公司按持
股比例提供不超过 1,964.285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光耀热电的其他股东均
按持股比例为光耀热电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光耀热电的担保余额为 18,817.86 万元(包含
本次担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107.43 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先审核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参股公
司暨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和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光耀热电提供的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545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
担保金额),其中本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
效期限为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大
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详见临 2025-013、临 2025-022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海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8AY4Q36
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丹梅路 3-1 号
注册资本 贰亿陆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
工程施工;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39.2857%股权,光耀热电为公司的参股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冯国强先生担任光耀
关联关系
热电的董事长,光耀热电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 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关联方范围。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39.2857%,
海 宁 市 新 欣 天 然 气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光 耀 热 电 17.8571% ,
关联人股权结构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14.2857%,
海宁市海昌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28.5715%。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445.99 50,501.7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52,703.30 48,173.67
(万元)
资产净额 -4,257.31 2,328.10
营业收入 11,127.88 19,521.15
净利润 -9,585.41 -5,936.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主债权本金:1,964.285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
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
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
他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
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资信良好,公司充分了解其经营情
况,并参与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目前光耀热电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公司
提供的担保有利于确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其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自
身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额度占上市
逾期担保累计金
担保总额(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净
额(万元)
资产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0 0 0
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