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结,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相关募投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
集资金 1,095.22 万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外
(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未使用完毕,公司在注销账户时相
关节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3,518.20 万元及银
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87,2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 63,640,058.82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3,639,941.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034.41 39,034.41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1,812.91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829.00 万元,置换
资金总额 22,641.91 万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
并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07 号鉴证报告。公司于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款项,之后定
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户及一般户。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由“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17756 号地块”变更为“粤(2023)惠州
市不动产权第 5006451 号地块”,两处地块均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公
司已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24 年 3 月
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
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调整到新的实施地点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主体建筑需整体完成后才
能竣工验收。该主体建筑 2023 年 3 月 30 日开始施工,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原
预计 2024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整体工程进度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
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研发设
备的安装及调试尚需一定周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
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 预计待支 节余金额(不含利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A) 投入金额(B) 付金额(C) 息)(D=A-B-C)
生产基地新
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注:(1)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若实际
待支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3)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182.07 万元,最终转入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俭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设备采购和工程成本得到有效
控制。公司严格把控设备配置与选型的采购环节,审慎优化设备采购方案,积极
引入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运行稳定且性价比高的设备。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加
强对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现有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工艺流程的有
效整合,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优化产线布局,控制整体工程支
出。
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除预留募集资金 1,095.22 万元用
于支付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未使用完毕,公司在注销账户时相关节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
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3,518.20 万元及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节余募集资金(不含预留募集资金 1,095.22 万
元)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募集资金账户相关款项支付
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
司募投项目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对募投
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1,095.22 万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
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外(如不足,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如未使用完
毕,公司在注销账户时相关节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节余募
集资金 3,518.20 万元及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基本完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进一步
审议。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
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