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业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
《持续监管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以下简
称《保荐业务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下简称
《9 号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27 号)核准,并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
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2,070.00 万股(含超额配售),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5.98 元,共
计 募集资 金总额为 12,378.60 万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并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7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3]B039
号和苏公 W[2023]B05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
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七彩城支行 532679334814 15,217,489.9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部 513904297810555 3,482,893.51
合 计 - 18,700,383.50
(三)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
币 3,520,566.01 元(不含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为人民币 22,320,642.07 元(含税价)。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完成上述置
换。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应付设备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4 年度,公司以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1,255,892.09 元(含税价)
,并于当年完
成 置 换 。 2025 年 度 ,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募 投 项 目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四)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受厂房建设进度的延迟、进口设备交付周期较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及时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
二、 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
接线柱及高压屏蔽罩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该项目已完成
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计划投资 累计已投入募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 预计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金额(调整后) 集资金金额 除手续费后净额 金
新能源汽车高压接
线柱及高压屏蔽罩 100,547,907.56 88,532,633.20 1,896,334.56 13,911,608.92
生产线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1,641,800.00 7,187,672.69 334,647.27 4,788,774.58
合 计 112,189,707.56 95,720,305.89 2,230,981.83 18,700,383.50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付款项。
保金等,预计金额为 691 万元(未经审计),后续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采取适用性及经济性兼顾的原则审慎遴选采
购,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实施费用,共计约 986 万元。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
定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共计 230.10 万元。
未予支付,主要由于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普遍较长,截至项目建设完
成时,该部分款项尚未到达约定支付节点。待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
上述剩余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
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包含理财收
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
质量保证金等相关款项)。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五、 审议程序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
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资金超过 200 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
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 500 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还应当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金额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六、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保
荐业务办法》
《上市规则》
《9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伏 勇 崔国峰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