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1 2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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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泰鹏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鹏智能”或“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泰鹏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泰鹏智能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23]226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560.00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70.82 万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9.18 万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山东泰
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51Z0017 号)。
(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获授权主
承销商五矿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
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泰鹏智能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五矿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泰鹏智能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8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
模 1,200.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80.00 万
 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380.00 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 5,916.00
股,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33%。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 1,584.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2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含税)金额 1,691.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52.7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3]251Z002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制定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
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
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28.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五)决策及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造成影响。适度开展现金管理,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其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
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品投资品种,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的损益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8.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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