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4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鹏智
能(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求,公司及泰国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用,综合授信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专项贷款、跨境贷款等一种或
多种授信业务。本次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泰国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泰国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新的年度授
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批。
基于上述授信,公司及泰国公司预计2026年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将
采用自有房地产、机器设备、应收款、专利商标等资产为自身融资额度提供抵押、
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同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需要,综合授信额度将接受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关联方无偿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泰国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融资期限、
融资额度、担保期限、融资利率等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泰国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
授信的融资方式能够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对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
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议决议》;
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