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厦门双瑞复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双瑞”)拟与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船保理”)开展不超过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
理,中船保理在还款保证额度内承担信用风险。
? 本次与中船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 12 个月与中船保理发生同类别交易 1 次,交易金额 5,000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厦门双瑞业务需要,优化应收账款结构、降低应收账款管
理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保障
经营现金流稳定,厦门双瑞拟与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中船
保理开展不超过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中
船保理在还款保证额度内承担信用风险。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Q0BL57
曾用名称:中船重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志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9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 29 层 2902-1
室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
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50%,中船资
本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持股 5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船保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万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中船保理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23210.99 万元,
净资产 28567.57 万元,营业收入 3124.82 万元,净利润 1209.01 万元。
中船保理与公司为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主要头部保理公司服务费率,具体保理金额、保
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双瑞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其业务的发展,改善现金流,
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本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
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
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
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与中船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
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中船保理开展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俊华、郑松、
孙伟军、任开江、赵宝华对本预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刘响东、彭诚
信参与本预案的表决。上述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
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