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
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白本通、张利民等 25 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易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公司控
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坤元至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
产的市场价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定价是以坤元至诚出具并经湖南省国
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股份的发行价格未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
价公允。
特此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