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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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5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1)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
事 9 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
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
年度收付款计划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
公司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1,000 万元,欧元 2,500 万元,
合计折算人民币 71,574 万元(欧元按 2025 年 11 月 17 日汇率 8.2296 折算人民币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其自身融资
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
订相关文件。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本次提供的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以前审
批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本次担保额度系公司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和子公司 2026 年度经
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
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深入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均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作
出相应反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应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压力,降低其融资
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欧元 1,000 万元,美元 300 万元,合计折算人民币
按 2025 年 11 月 17 日汇率 7.0816 折算人民币 2,124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管理层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及有效
期内签署委托贷款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财务资助额度止。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经
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以前审批的财务资助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及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业务拓展,提升子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目
标的实现。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子公司
资产优良、经营稳健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之内。虽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但被资
助对象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投资、融资、资金
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 11 亿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
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预计总额
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远期
外汇交易额度止。本次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以前审批的远期
外汇交易额度自动失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
内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
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
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新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止。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
后,以前审批的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动失效。为控制操作过程中产品选择的实际投资
风险,对于投资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等具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定;对于购买无保本承诺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
况及 2026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不超过 118,830 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3,925 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不超过 650 万元(不含税)。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原材料、设备、
备件、软件系统、压缩空气、动力等;采购物流仓储服务、培训服务、后勤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提供加工劳务、租赁服务等。
  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在长虹集团或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
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案》
     鉴于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
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每日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
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 30 亿元,每日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本
息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根据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公
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票据贴现
服务、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票据承兑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
可办理的其他业务。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长虹财务公司正式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协议有效期自本次签署生效之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协议生效
后,双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终止。
  长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长虹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在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的议案》
  结合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及拟续签的《金融服务
协议》的约定,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后续金融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
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不应当超过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
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 15 亿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 15 亿元。
  长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长虹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在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
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长虹财务公
司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0 月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
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
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财务公司自查,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长虹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
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不
存在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
约定在 2026 年度预计与长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及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
     长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长虹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长虹财务
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在长虹集团
及其子公司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具备业务资质的非关联机构开
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或
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保理额度止。本次保理额度经股东
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以前审批的保理额度自动失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
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
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1.9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低风险额度 20.5 亿元,各银行授信情况分别如下:
  (1)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2)向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6.9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 1 亿元为低风险
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3)向中国农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3.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4)向中国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
 (5)向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6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 2 亿元为低风险额
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6)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
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7)向招商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1.5 亿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8)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8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 6.5 亿元为低风险额度),
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9)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
保理、贸易融资等;
 (10)向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等;
 (11)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应收
账款保理、担保融资等;
 (12)向华夏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
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3)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3.5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 2 亿元为低风险额度),
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4)向平安银行绵阳分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5)向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申请 9 亿元低风险额度,用于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16)向大华银行成都分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信用证、内保外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7)向汇丰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
立信用证、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
  (18)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0.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
贷款、担保融资、贸易融资等;
  以上授信额度具体金额、期限、用途等以银行批复为准,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
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融资业务事宜并签
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长虹华
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控经营风险,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旧,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
全面修订,原制度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长虹华
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权边界与职责范围,规范总经
理履职行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原《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2 月修订)》。
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原制度全文废
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
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
订,原制度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
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原制度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汇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机制,鉴于现行制度框架陈旧,根据《公司法》《外汇管理条
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原《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度名称变更为《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原制度全文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
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四川长
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
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
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共 11 项议案。为
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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